· 關于發(fā)布《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修訂版)》的公告
〔2023〕39號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修訂版)》經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董事會審議通過,并已報中國證監(jiān)會,現(xiàn)予以發(fā)布,自2023年10月18日起實施。
低硫燃料油、20號膠、國際銅從2311合約開始,個人客戶持倉退出節(jié)點調整為“最后交易日前第五個交易日收盤”。10月24日收盤,低硫燃料油的2311合約個人客戶持倉應當為0手;11月8日收盤,20號膠、國際銅的2311合約個人客戶持倉應當為0手。
英文文本見官方英文網站,僅供參考。如與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為準。
附件:
1.規(guī)則修訂對照表
2.《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修訂版)》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