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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日報7月9日報道:自7月12日結(jié)算時起,大連商品期貨市場套利交易的保證金將按買、賣方向持倉保證金中的最大金額單邊收取。
昨日,大商所發(fā)布的《大連商品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對套利交易保證金收取方式、套利持倉管理以及市場監(jiān)管等進行了明確,套利交易保證金收取大幅優(yōu)惠。該《辦法》將從7月12日結(jié)算時執(zhí)行。
《辦法》規(guī)定,套利交易保證金收取按照買方向持倉交易保證金和賣方向持倉交易保證金中的最大金額收取。例如,某套利交易者買入1手Y1309合約、賣出1手Y1401合約,Y1309合約持倉保證金6000元,Y1401合約持倉保證金7000元,目前該交易者共需繳納13000元保證金。《辦法》實施后,該交易者將按照Y1309合約和Y1401合約中持倉保證金的最大金額繳納,即只需繳納7000元的持倉保證金。另外,交易期間,通過套利交易指令進行的委托,其交易保證金按上一交易日結(jié)算時套利保證金標準收取。結(jié)算時,交易所將以交易編碼為單位,按照先跨期后跨品種的順序,對各合約持倉進行組合。套利持倉平倉時,交易所先返還套利持倉交易保證金,再收取套利持倉中未平倉合約的交易保證金。
以保證金優(yōu)惠等措施鼓勵套利交易是國際商品期貨市場通行的做法。市場人士認為,大商所套利交易管理辦法實施后,將提高投資者參與套利交易的積極性,有助于市場投資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同時,通過降低套利交易保證金水平,還可以提高市場套利交易規(guī)模,進而形成合約間合理的價差水平,改善合約交易結(jié)構(gòu),更有利于企業(yè)套期保值交易。
除保證金收取優(yōu)惠外,《辦法》還對套利交易持倉實行限額管理,即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套利持倉與投機持倉合計不得超過交易所規(guī)定的投機持倉限額。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按要求提交相應(yīng)材料后,可以申請增加套利持倉額度,交易所可以根據(jù)市場情況對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套利持倉增加額度進行調(diào)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