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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fā)大商所關于2016年春節(jié)期間調整各品種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及夜盤交易時間的通知
來源:
關于2016年春節(jié)期間調整各品種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及夜盤交易時間的通知
大商所發(fā)〔2016〕23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jù)《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我所將在2016年春節(jié)休市前后對各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作如下調整:
自2016年2月4日(星期四)結算時起,將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油、棕櫚油、豆粕、玉米、玉米淀粉、焦煤、焦炭、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調整至6%和8%;將鐵礦石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7%和9%;雞蛋、膠合板和纖維板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維持不變。
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恢復交易后,自各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兩個合約未同時出現(xiàn)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xù)報價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鐵礦石、聚乙烯、聚丙烯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5%和6%;其余各品種(除雞蛋、纖維板和膠合板)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4%和5%。
對同時滿足《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合約,其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按照規(guī)定數(shù)值中較大值執(zhí)行。
另外,2016年春節(jié)期間夜盤交易時間提示如下:
2月5日(星期五)當晚不進行夜盤交易;2月15日(星期一)所有期貨品種集合競價時間為08:55-09:00;2月15日(星期一)當晚恢復夜盤交易。
關于夜盤交易的其他各項規(guī)定按相關實施細則執(zhí)行。請各會員單位做好客戶夜盤交易時間安排的提示工作,確保市場平穩(wěn)運行。
特此通知。